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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的未来,你或许会成为致富新群体中的一员

发布时间:2019-11-05 11:43:16 来源:甘肃省农业机械学会 点击次数:1403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现在国家大力提倡乡村振兴,而乡村振兴关键问题在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一直以来,土地问题始终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农村土地改革涉及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乎国计民生。
 
  当今社会什么最值钱?答案是土地。在一、二线大城市,房子最值钱,然而房价高的离谱,让大多数普通人望尘莫及。相对的,在农村,土地是最有价值的。或许有人认为农村土地不就是种田和宅基地吗?这有什么值钱的?对,一直以来人们争破头想要挤进大城市,逃离农村和种地,导致农村空心化越来越严重。但是,不久的将来,在国家众多利好政策支持下,农村将成为“香饽饽”,农民也会变成让人羡慕的职业。
      “三权分置”为农民增收提供制度保障
 
  早在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三权分置”作出系统全面的制度安排。实行“三权分置”,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农民集体、承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为促进农村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制度基础,使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权”分置,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将承包经营权拆分开,承包权归承包户,经营权可以流转。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据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为5.39亿亩。
 
  大规模的土地经营流转意味着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我们知道,要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增收,最主要的形式便是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三权分置”多项举措保障了新型经营者权益,让农民增收有了新路径和制度保证,可是说是给农民吃了“定心丸”。随着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农业全面机械化不断发展,农民将不再是“贫穷”、“劳累”的代名词,而是大规模农场及家庭农场的拥有者,是新型农村的致富人群。
 
  新土地管理法明年实施,农民受益良多
 
  今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对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最引起大众热议的就是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是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最大亮点,是对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实行对集体土地的统一征收管理,这意味着除了农民住房用地和乡镇企业用地,以及农村的公共事业用地以外,其他用地必须实行征收,并转为国有土地,再由政府进行统一供应。
 
  而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允许集体土地直接入市,这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和国有建设用地享受同等的待遇,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改变了过去农村的土地必须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农房抵押、有偿退出、流转等制度设计,能够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的收入。
 
  结语:国家始终重视“三农”问题,而土地又是“三农”的重中之重,这些利好政策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在农民切身利益问题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总的来说,未来的农村或许发生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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